[案例二]在一节体育课上,教师提出的学习目标是“学习一两条篮球比赛中的基本规则”。在让学生进行半场三对三比赛中,老师结合实战,在各小组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发生后应该运用什么规则进行解释。
在第一小组的比赛中,有一名学生,因为同伴传给他的球,触及手后不慎滑落,他捡起球后,开始运球突破并且上篮成功。此时,老师根据场上发生的情况,告诉第一小组的学生,此球投中无效,因为刚才这个运球上篮被判为“两次运球”。理由是,这位同学在运球前,已经经过“球触手后落地了一次”,所以,再运球应被判为“两次运球”。可是,这位运球的同学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:他认为,第一次球虽然触及了自己的手,但因为自己“并没有真正地控制住球”,所以不能算是已经运过球,只有当自己双手把球拿住后,此时才能算是真正地控制住了球,所以,自己再进行突破上篮是符合规则的。老师听了,觉得也有道理,自己所讲的两次运球的概念是否太过陈旧了?于是去查找了最新版的篮球规则,确认了学生意见的正确,一边表扬了这位学生,又把这条规则再仔细地讲给所有的同学听,还承认了自己对新规则的不熟悉。篮球比赛仍然在热烈地进行,却有更多的学生来跟老师研究、探讨篮球新规则了。